「投资帝国」集合竞价基本交易规则,集合竞价阶段须要重视事项

投资帝国集合竞价基本交易规则,集合竞价阶段须要重视事项

集合竞价基本交易规则

1.交易品种: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国债回购、基金。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3.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申报规则

1.申报价格: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

2.报价单位: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价格最小变化档位: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债券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5、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

4.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

5.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6.委托买卖单位: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7.申报上限: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竞价规则

1.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竞价方式:

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连续竞价是在买入的最高价与卖出的最低价的委托中一对一对地成交,其成交价为最高申买与最低申卖的平均价。

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多加留意:

一、如何预知大盘当天运行趋势

集合竞价是每个交易日最先买卖股票的时机,投资者可就此较早地感知大盘当天运行趋势的某些信息,了解自己投资计划运作的背景状况。

主力往往借集合竞价的时机跳空高开拉高出货,或跳空低开打压吸筹。开盘价一般受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影响。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价以最高点位报收,次日开盘往往跳空高开;反之,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价以最低价位收盘,次日开盘价往往低开。

开盘后应立即察看委托盘的情况,据此研判大盘究竟会走强或走弱。一般情况下,如果开盘委买单大于委卖单2倍以上,则表明多方强势,做多概率较大,短线者可立即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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